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东山片区B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10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东山片区B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东山片区B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 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5-A基本单元内,东北至东外环路、南至金鸡路、西至龙厦铁路。规划用地面积2620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318㎡,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6884㎡。
二、 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商服用地。
2、规模:本规划范围内用地规模9318㎡。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0250㎡,其中标准化菜市场面积≥3000㎡,超市面积<7250㎡。
三、 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商服用地B1、防护绿地G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1;
(2)建筑密度≤40%;
(3)绿地率≥15%;
(4)建筑控制高度≤18m。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 “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绿线包括地块沿现状东外环路西侧10米绿化带、地块沿高速公路东环线匝道西侧和北侧24-27米绿化带、地块沿龙厦铁路东侧42米绿化带。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红线为金鸡路北侧与东外环路西侧
五、 “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标准化菜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应设置于一层,层高不小于4.5米,应至少有两个方向对外通风采光,标准化菜市场宜以大空间建设为主,不得分割出售。
2、公厕: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应配置一处公厕,应设于建筑地面一层,面向项目外围公共道路应有明显便捷入口,层高应大于3.5米、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