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城北片区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18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城北片区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城北片区C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04-C基本单元内,西至西站北路,南至青云路,出让用地面积38518㎡(57.8亩),规划用地面积41610㎡,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8518㎡(57.8亩),公共道路用地面积3092㎡。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普通住宅。

  2、规模:本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38518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约1540人。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80888平方米,含物业管理、健身活动室、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等。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R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1;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70m(详见地块规划图则建筑控制线),建筑高度应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净空的规定进行计算。

  (5)总户数≥547户。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地块西侧、南侧沿河5米绿地为公共绿地不得围合与占用。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红线包括:

  (1)地块北侧公共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5米。

  (2)地块东侧公共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5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社区用房须独立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

  2、社区体育设施:地块应配置社区体育设施,且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健身活动室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集中设置,应配套乒乓球台、棋牌室及其它健身活动等)。

  3、养老服务用房: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的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应与社区用房统一设置,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沿小区外围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并配置大于1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4、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

  5、配电设施:配电设施(变配电房站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建设应符合《关于提升住宅小区配电设施防涝建设标准保障住宅小区正常用电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1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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