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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自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执行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已有7076户购房户享受购房补贴,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龙岩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时限的通告》精神,购房补贴政策时限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周五),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请符合条件购房人及时办理签约、过户手续。


一、购房补贴对象

在龙岩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的购房人以及出售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卖房人均可享受。


二、购房补贴标准

1.购买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分别补贴购房人1万元、1.5万元;


2.购买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存量住房,每套分别补贴购房人0.5万元、0.75万元;


3.对出售存量住房(不含自建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60(含)—90平方米、90平方米(含)以上的,除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外,每套分别再补贴卖房人0.5万元、0.75万元;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方式:开发企业统一收集购房人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置换)补贴申请表、购房人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线上提交龙岩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审核;


2.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请方式:购房人通过e龙岩端提交龙岩中心城区存量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提交市住建局审核。


来源:龙岩政务服务中心、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龙岩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