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东园住宅C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4月16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东园住宅C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东园住宅C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8-C基本单元内,西邻规划东园住宅A出让地块规划、南至规划24米宽道路,北至规划东园住宅B出让地块规划,东至龙腾南路,规划用地面积47906平方米(71.9亩),出让用地面积43937平方米(65.9亩)。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居住。
2、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7906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43937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841平方米,公共道路用地面积2128平方米,规划人口约2190人。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101055 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商业用房和社区用房。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R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3;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80米(其中住宅建筑≥24米,商业建筑≤10米)。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绿线为地块东侧、龙腾南路西侧10米宽度公共绿化带。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红线为地块西侧与规划东园住宅A地块之间南北向20米支路。地块规划图则中道路均为公共开放道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用房,社区用房须独立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
2、养老服务用房和社区体育设施:
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按100平方米/千人(人口按3.2人/户测算)进行配置。
社区体育设施:0.1-0.3万人(含0.1万人)小区按10平方米/百人进行配置。
3、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4、配电设施:应设置开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