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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泉州、厦门、漳州频频发布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惩捆绑车位/炒作“学区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升级 ,购房登记有新变化..... 泉州13部门联合发文 严惩捆绑车位/炒作“学区房”等违规行为 漳州市20条细则出炉 漳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升级 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通知。 通知指出,商品房预售资金指购房人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房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约定预售资金全部直接缴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专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和拨付,不得开通任何形式的非柜台渠道业务。在预售许可证办理后,预售人应第一时间在售楼场所的展示大厅、收费处、主要通道等显眼位置公开监管账户信息及市住建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督促购房人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入监管账户;市住建局通过官网、推送短信等方式公开监管账户信息;监管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监管账户信息,保证购房人知情权。预售项目需变更监管银行的,预售人和监管银行先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变更期间,市住建局暂停该项目网签。监管银行应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确保监管账户资金安全,并主动配合市住建局开展预售资金监督检查。发现监管账户异常如资金被冻结或扣划等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市住建局。 明年起 泉州中心市区购房登记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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