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翠云小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2月13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翠云小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翠云小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区主城区350802-13-B基本单元内,西至山体,东至龙腾南路,,南至规划公共首末站、华鼎公馆小区,北至金鸡路南侧一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35409平方米。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等。

  2、规模: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35409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合计容建筑面积≤102687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超市,不含商业办公)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9;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100米。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东侧40米宽的龙腾南路、北侧17米宽的城市支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一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80平方米。

2、社区健身设施:配建一处社区健身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