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门1号住宅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门1号住宅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龙门1号住宅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03-A基本单元内,龙门物流大道和厦蓉高速北侧、闽西建材交易城西侧。规划用地面积97924㎡, 建设用地面积97924㎡。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幼儿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卫慈善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95845 ㎡。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医疗卫生用地A5。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0;

(2)建筑密度<22%;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80m;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厦蓉高速北侧防护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北侧和东侧的城市支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幼儿园:地块内应配建12班幼儿园。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块内应配置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3、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

4、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

5、养老服务用房: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

6、社区健身设施: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社区健身设施。

7、公厕:地块内应配置一所公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