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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南环路南侧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2日,公告期30天。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南环路南侧3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2-C基本单元内,翠莲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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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1388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11388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2619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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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3;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54米(其中住宅≥18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地块东侧及西侧10米公用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南侧10米规划道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社区用房:本地块不配建。
  (3)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本地块不配建。
  2、公用设施规划
  (1)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每300户至少配置1处生态环保屋。
  (2)通信基站设施:配套建设1处通信基站设施。
  (3)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本地块不设置开闭所。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内地块东侧40米翠莲路,地块西侧44米南环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八、其他
  本地块应按《福建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中“基本型”的标准进行智慧安防小区的建设和验收,智慧安防小区系统建设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来源:龙岩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