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该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4-B基本单元内,金鸡路北侧、曹溪路东侧。功能定位为住宅、商服、学校(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共绿地。 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059平方米,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7756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1503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800平方米。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86839平方米。 容积率<2.3;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其中幼儿园≥35%);建筑控制高度H≤80米;(其中幼儿园≤18米,商业≤12米)。地块南侧12米尽端路与金鸡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1处公共停车场。 配备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4140平方米,幼儿园应结合公共停车场东侧12米尽端路设置,禁止沿地块东侧12米规划支路设置,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5616平方米(包括不少于576平方米用地面积的家长接送区)。 配套建设1处通信基站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公厕;每300户至少配置1处生态环保屋,幼儿园应配建1处生态环保屋。 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社区、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商业建筑配套停车位(旅馆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配建的除外)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对社会开放;幼儿园配套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个(不包含家长接送区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