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城北1号商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163.com)。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05-F基本单元内,工业路北侧、龙岩大道东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商服。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3705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3705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91004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菜市场)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7;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80米;(其中住宅≥27米,市场≤12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地块西侧葫芦溪25米公共绿地。
2.红线控制:地块南侧工业路,道路红线33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3)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4)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5)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6)标准化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单层面积宜大于2000平方米,层高统一应大于4.5米,以大空间建设为主。
2.公用设施规划
(1)通信基站设施:本地块不配建通信基站设施。
(2)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开闭所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3)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300户至少配置一个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地块南侧33米工业路,地块西侧78米龙岩大道,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社区、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商业建筑配套停车位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对社会开放。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沿龙岩大道东侧葫芦溪东侧25米公共绿地。
来源: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