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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东山片区B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163.com)。

东山片区B1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5-C基本单元内,莲庄南路东侧,浮东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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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幼儿园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0086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0086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6919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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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3;
  (2)建筑密度≤22%;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80米(其中住宅≥27米,幼儿园≤18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南侧浮东路,道路红线34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社区用房:本地块不配建。
  (3)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
  (4)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本地块不配建。
  (6)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幼儿园位于地块南侧,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5200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通信基站设施:配套建设2处通信基站设施。
  (2)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本地块不设置开闭所。
  (3)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300户至少配置一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内地块南侧34米浮东路,地块东侧12米规划路,地块北侧9米规划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幼儿园配套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6个(不包含家长接送区停车位)。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来源:龙岩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