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近日推出公积金业务

“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后

龙岩市公积金中心

再推五大“暖心”举措

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

对受疫情影响人员和企业

予以支持

 

举措一:职工逾期还贷记录不纳入个人征信

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将其不诚信行为纳入人民银行或其他主管部门认可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本次新推举措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人员(包括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上述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举措二:放宽职工公贷申请的缴存条件

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本次新推举措中,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举措三:延长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可延期办理。 

 

举措四:保障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求

疫情防控期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中心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举措五:企业可申请降低和暂缓缴存公积金

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加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

(来源:龙岩公积金)